在数字经济浪潮的推动下,互联网已成为金融产品营销的核心渠道,显著降低了服务门槛,提升了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和效率。然而,行业高速增长的同时,虚假宣传、无序竞争、营销内容偏离公序良俗等问题日益凸显,亟需制度性规范。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旨在为这一领域构建更清晰、更健康的运行规则。

营销话术与行为迎来严格“瘦身”
针对此前市场上常见的营销乱象,《办法》对营销资质、内容表达及合作模式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例如,贷款产品被禁止使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可能引发误解的诱导性用语。此外,支付机构的收银台页面必须将支付工具与贷款、资产管理等金融产品清晰区隔,避免用户因混淆而产生不当操作。
多位行业专家指出,新规落地后,短期内部分产品和平台将面临业务调整。招联首席经济学家董希淼分析认为,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管产品列为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为这些产品提供营销服务。这意味着类似“花呗”“白条”“月付”等信用支付类产品需重新审视其业务边界。同时,互联网助贷平台所受影响较大,那些管理规范、持有合法牌照或具备地方金融组织资质的平台,有望在合规框架内继续发展。

合规成本升高,长期价值凸显
苏商银行特约研究员付一夫指出,《办法》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合规主体责任明确赋予金融机构,短期内会增加其在合规审核、合作方管理等方面的投入,但长期看,有利于降低系统性风险,塑造更为稳健的品牌形象。对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而言,原有依赖违规导流、捆绑销售的高利润模式将难以为继。头部平台需加速业务转型与整改,中小平台则面临更大的合规压力,不达标的主体可能逐步退出市场,从而推动金融与互联网合作步入风险隔离、权责清晰的新阶段。
董希淼进一步总结称,《办法》重塑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制度规则,明确了金融机构与第三方平台的责任边界,致力于构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这将推动行业从“流量为王”的模式转向“合规为基、服务为本”的可持续发展路径。
头部平台积极回应,技术赋能成焦点
新规发布后,多家头部互联网平台迅速作出回应。京东科技数字金融研究院院长朱太辉表示,将严格对照《办法》要求,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业务合规管理,并调整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合作模式;同时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个人信息安全,与合作机构共同审慎评估营销服务。
腾讯方面也表态,将全面对照《办法》要求,持续完善金融产品营销相关机制,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并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蚂蚁集团相关人士则指出,《办法》首次将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活动全部纳入监管,有助于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为助力《办法》落地实施,多位业内人士从技术和制度层面提出了建议。蚂蚁集团方面建议,面对日益复杂的网络营销环境,行业可共同探索AI、隐私计算、风控大模型等技术的深度应用,以解决营销行为识别难、监测难等痛点。董希淼则建议,金融管理部门应关注《办法》与已有监管制度叠加实施的效应,预防新问题产生,可尝试引入“沙盒监管”机制,为新型金融营销模式预留良性探索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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