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共同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30日起正式施行。这一规范性文件的核心目标,是将长期以来处于灰色地带的网络金融营销行为纳入制度化监管轨道,为财经自媒体荐股、金融类“大V”带货等乱象设置明确的法律红线。
尽管该办法距离正式生效尚有一段过渡期,但其政策导向与震慑效应已经在市场中提前释放。多家互联网平台近期已开始主动清理不合规的财经内容创作者,基金公司与第三方个人账号的合作关系也在陆续中止。
监管框架全面覆盖,从源头遏制营销乱象
根据该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在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时,必须严格限定在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范围之内。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借助网络渠道为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规放贷以及虚拟货币发行交易等违法金融活动提供营销服务或便利条件。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金融消费领域暴露出的问题日益突出,一些机构通过层层导流、诱导性宣传等方式,向消费者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严重不匹配的金融产品,甚至直接推销违法违规产品。这类行为已成为金融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之一。
“从金融产品营销这一源头环节入手,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监管,是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切身利益的关键所在。”章俊指出。
财经大V面临资质门槛,平台加速清理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互联网传播形式从事金融产品营销活动,尤其禁止以荐股为名开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这意味着,大量缺乏相关从业资质的财经自媒体人将无法再以“导师”“队长”等模糊身份在公开平台上进行个股推荐、走势预测等行为。
此外,新规还着重厘清了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之间的权责边界。金融机构需对合作平台进行前置评估与持续管理,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违规介入金融产品的实质性销售环节。这一制度设计旨在从机制上杜绝责任不清、监管真空的隐患。
记者在调研中发现,近期在主流互联网平台上,无资质的财经类内容创作者已经显著减少。多家平台内部人士透露,平台正在系统性地清退那些无法提供合法从业资格的“大V”账号。一家短视频平台的工作人员表示,平台明确禁止在公开场景中以明示或暗示方式推荐具体个股、基金、期货等投资品种,不得发布买卖时机或价格建议,也不得预测未来走势。同时,任何宣称“保本保息”“稳赚不赔”或以“X天翻倍”等高收益噱头诱导用户投资的内容,均被列入禁止范围。此外,捏造虚假信息、歪曲解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也将受到平台的严格处置。
政策震慑效应提前显现,合规成本前置化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当前市场上出现的主动整改现象,恰好说明管理办法已发挥了良好的引导与震慑作用。他形象地比喻道:“各大平台忙着清退无资质的‘大V’,基金公司暂停与个人账号合作,这就像交通信号灯还没有正式亮起,大家已经知道红灯不能闯了。这就是威慑的最佳状态——让违规成本前置,把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
消费者如何识别金融营销陷阱
面对层出不穷、花样翻新的网络金融广告,普通消费者应当如何练就一双“火眼金睛”?田利辉给出了四个字的实用建议:望、闻、问、切。
第一是“望”,即查验资质。消费者应查看对方是否持有合法的金融牌照,可以通过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等官方渠道进行核实。凡是查不到、说不清,只敢用“导师”“队长”等模糊头衔的,很可能是“三无”产品。第二是“闻”,即倾听承诺是否违反常识。所有喊出“保本保息”“稳赚不赔”“X天翻倍”的广告,本质上都是在挑战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不可轻信。第三是“问”,即询问风险提示是否到位。正规的金融营销应当在显著位置告知“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如果只谈收益、不谈风险,或者将风险提示用微小字体藏匿起来,恐怕是恶意营销。第四是“切”,即斩断贪婪与侥幸心理。田利辉强调,消费者应当牢记一条铁律:超过国债收益率两倍以上的承诺就需要高度警惕,超过三倍以上则极有可能是骗局,必须审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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