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承揽、投融资等商业活动中,“显账亮资”是一项常见环节,意指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或合作方展示自身资金实力,以证明有能力承接项目并履行合同。然而,这项本应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商业惯例,如今却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剧本”。

八十亿余额竟是插件产物

2025年初,上海某工程项目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供10亿元的“亮资”证明。正为资金发愁的张某经人介绍结识了周某。周某现场向张某展示自己的微信钱包余额——高达83亿余元,并当场操作向他人转账10万元,以此证明账户内资金可实际使用。张某见转账后余额确实减少了10万元,对周某的资金实力深信不疑。

张某随即与周某达成口头协议:若周某能帮助其完成对发包方的“亮资”并成功签下工程合同,张某将支付50万元作为“亮资”服务费。为表诚意,张某先期分多次转给周某共计10万元“亮资”费用。

付款后人去楼空

然而,等到张某催促周某进行正式“亮资”时,周某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彻底失联。张某无法向发包方证明资金实力,工程项目因此泡汤。意识到受骗后,张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5年6月,周某被抓获。经查,周某微信钱包中的83亿余元余额系使用第三方插件伪造,实际账户内并无对应资金。他当面向张某转账的10万元,实则来自张某预付的“亮资费”。周某到案后对伪造余额实施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伪造余额构成诈骗罪

案件移送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分析认为,周某利用技术手段虚构巨额资金余额,制造资金可随时调用的假象,骗取张某的信任,进而以帮助“亮资”为名非法占有张某的10万元资金。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2025年12月30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行业警示:亮资须核验真实账户与渠道

此案再次给工程承包、融资中介等行业敲响警钟。业内人士指出,真正的“显账亮资”应当通过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实时的银行账户流水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等方式呈现。仅凭微信、支付宝等社交账户的余额截图或短时转账演示,不具备法律效力和可信度。

检察官同时提醒,对于要求先行支付“亮资费”“保证金”“包装费”等名目费用的个人或机构,企业应保持高度警惕,务必通过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具有资质的金融服务机构完成资金核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