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共同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30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针对网络荐股、金融“大V”带货等近年来频繁出现且容易引发风险的营销行为,划定了明确的法律边界,标志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正式进入全面监管时代。尽管距离具体落地尚有一段缓冲期,但政策的前瞻性引导和威慑效应已在行业中初步显现。

从源头切断非法金融营销链条

新规的核心要求是,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必须严格限定在金融管理部门许可的业务范围之内。任何机构都不得为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放贷、虚拟货币发行及交易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提供网络营销服务或便利条件。这意味着,过往通过互联网进行“擦边球”式宣传、诱导消费者参与高风险乃至非法金融活动的路径将被彻底封堵。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指出,近年来金融消费者投诉中,相当比例集中在“层层导流”“诱导过度借贷”等营销乱象上。这类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切身利益,更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章俊表示:“防范和处置相关风险,必须从金融产品营销这一源头环节入手,强化对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监管。”这一新规正是从制度设计上要求金融机构和平台共同承担起主体责任。

明确权责边界 严管无资质“大V”

针对一度泛滥的“财经大V”荐股、带货等现象,新规明确规定:非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直播、短视频、公众号等形式营销金融产品,尤其不得以荐股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此外,办法着重厘清了金融机构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权责关系——金融机构需对合作平台进行事前评估和持续管理,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则不得违规介入金融产品的销售环节,仅能作为营销渠道的辅助者。

从近期各大互联网平台的动态来看,政策威慑力已开始见效。记者调查发现,此前活跃在各大平台上的无资质财经“大V”几乎销声匿迹。多家平台正主动开展“清退”工作。一位平台合规工作人员透露,平台已明确禁止多项内容,包括:在公开场景暗示具体个股、基金、期货等投资品种的买卖时机和价格预测;宣称“保本保息”“稳赚不赔”或以“X天翻倍”等高收益话术诱导投资;捏造虚假信息、歪曲解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违者将被直接限流或封号。

震慑效果初显:违规成本前置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将当前的市场状态形容为“交通信号灯尚未亮起,大家已自觉不闯红灯”。他指出,各大平台主动清退无资质“大V”,基金公司暂停与个人账号的合作,表明新规的实际震慑效果已远超前置阶段。“让违规成本前置,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是监管的最佳实践。”田利辉表示。

这一判断准确反映了制度设计的初衷:不是等到违规行为造成严重损失后再进行事后追责,而是通过明确的红线让市场参与主体在事前就主动规避风险,从而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

消费者如何辨识真假金融营销?

面对依然可能存在的变相营销手段,田利辉提出了“望闻问切”四字建议,帮助消费者增强风险识别能力。

:首先查看对方是否具备合法金融牌照。消费者可登录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机构资质。那些只能用“导师”“队长”等模糊头衔,无法提供牌照信息的,很可能就是“三无”产品。

:仔细聆听对方的承诺是否违反经济常识。任何喊出“保本保息”“稳赚不赔”“X天翻倍”等绝对化表述的广告,本质上都是在挑战基本的经济规律,极不可信。

:询问对方是否在显著位置提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如果只强调收益、回避风险,或者用极小字体将风险提示藏匿起来,那么这很可能属于恶意营销。

:最后要“切”断自身的贪婪与侥幸心理。田利辉提醒,一条铁律值得牢记:任何承诺超过国债收益率两倍以上的产品,需高度警惕;超过三倍以上,大概率是骗局。消费者应理性判断风险,切勿因一时贪念而落入陷阱。

随着《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的全面落地,金融产品营销的互联网生态将迎来深刻变革。市场参与方唯有主动拥抱合规,才能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