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项目承揽过程中,“亮资”是发包方为验证承包方资金实力、降低履约风险而设立的常见环节。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需求,通过技术手段伪造账户余额和转账记录,以“帮助亮资”为名实施诈骗,不仅让受害者蒙受经济损失,还扰乱了市场秩序。近期,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典型案例,揭示了这类“假亮资”骗局的完整链条。

案件回顾:83亿元余额背后的陷阱

2025年初,余先生计划承接一项大型工程,按照发包方要求,他必须展示10亿元的资金证明(即“亮资”)。由于自身账户余额不足,通过朋友介绍,余先生结识了自称“资金实力雄厚”的王某。见面时,王某向余先生出示了显示余额高达83亿元的账户界面,并当场演示从该账户转账10万元。这番操作让余先生深信不疑,随即承诺事成后支付50万元作为“好处费”。

然而,余先生并不知道,王某所展示的账户余额及转账记录均系通过技术手段伪造。此后,王某以“亮资”为由,陆续从余先生处骗取10万元费用。当余先生要求其向发包方正式出具资金证明时,王某却以车祸等借口拖延推诿。余先生逐渐察觉不对劲,最终选择报警。

王某到案后拒不认罪,但检察机关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查明,王某利用技术手段伪造账户余额的事实确凿,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又系累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余先生人民币十万元。判决已生效。

深度解析:什么是“假亮资”骗局?

“亮资”本是商业活动中的正常信用验证手段,但部分经营者为获取交易机会,不惜铤而走险,催生出“假亮资”“代亮资”等灰色服务。本案中的王某正是利用受害者对“熟人介绍”和“现场演示”的轻信,通过篡改银行系统数据、伪造转账记录等方式,营造资金充足的假象,从而骗取“亮资费”。

从法律角度看,此类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导致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司法机关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这类披着商业外衣的诈骗犯罪予以严惩。

“代亮资”多重风险不容忽视

“代亮资”服务的兴起,暴露出部分市场主体诚信缺位和法律意识淡薄。对于需求方而言,依赖虚假资金证明试图蒙混过关,往往面临“人财两空”的结局:不仅可能因对方失联或案发而损失钱财,还可能因参与弄虚作假被发包方列入黑名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甚至因提供伪造证明文件而触犯刑法。

对于提供方来说,行为后果同样严重。轻则构成民事欺诈,需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重则涉嫌诈骗犯罪,面临刑事处罚。法院在裁判中也明确指出,即使行为人将部分赃款转给中间人,也不能从诈骗数额中扣除,因为该行为属于对赃款的处分,而非退赔。

司法声音:筑牢市场信用基石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经营主体在面对大额资金证明需求时,应当通过银行、审计机构等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资产状况,切勿轻信“技术操作”或“熟人背书”。同时,要坚守诚信经营底线,资金实力是市场竞争的硬约束,试图通过虚假手段“包装”资质,不仅无法支撑后续履约,更可能陷入法律泥潭。

本案的判决再次表明,司法机关对以“商业包装”掩盖诈骗实质的犯罪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市场参与方应以此为鉴,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共同维护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