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项目交易中,"亮资"是发包方检验承包方资金实力的关键环节,本应基于真实资产。然而,近期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却揭开了"假亮资"黑色产业链的一角:有人竟通过技术手段伪造高达83亿元的账户余额,骗取他人信任后实施诈骗。这起案件不仅暴露了部分市场主体对资金门槛的投机心态,更警示从业者:试图通过虚假手段跨越资金瓶颈,最终可能面临法律的严惩。

一、案件还原:承包工程遇"高人",83亿余额竟是伪造

2025年1月,工程承包商余先生急需为一项大型项目进行"亮资",要求展示10亿元资金。正发愁之际,他经人介绍结识了自称"很有实力"的王某。王某当场展示了自己账户内高达83亿元的余额界面,为取信余先生,还现场演示了从该账户转账10万元的操作。见此情景,余先生喜出望外,当即承诺若对方能帮助拿下工程项目,事成后支付50万元"好处费"。

然而余先生不知道的是,王某展示的账户余额界面完全是用技术手段伪造的,那笔转账记录同样是虚构的假象。随后,王某以"亮资费"等名义陆续从余先生处骗取10万元。等到需要向发包方正式亮资时,王某却以出车祸等理由一拖再拖。余先生逐渐意识到被骗,随即报案。

警方将王某抓获后,其到案后拒不认罪。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二、法院判决:诈骗罪成立,获刑四年罚金四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技术手段伪造账户余额并向被害人展示,骗取余先生钱款1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对于王某辩称其中5000元已退还介绍人、应从诈骗金额中扣除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该款项系其对赃款的处分,并非退还被害人,故不予扣除。

综合考虑累犯等情节,法院最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余先生人民币十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三、法官警示:假亮资本质是诈骗,代亮资暗藏多重风险

本案主审法官吴耀军指出,"亮资"作为核实交易对手资金实力的重要手段,本应建立在真实透明的资产基础上。但近年来,部分市场主体为获取交易机会,催生出"假亮资""代亮资"等灰色服务。从法律本质看,利用技术手段伪造资金证明并骗取他人钱款,并非商业服务,而是典型的诈骗行为。

对于寻求"代亮资"的一方,往往面临"人财两空"的风险:既可能因对方失联而蒙受直接经济损失,也可能因参与弄虚作假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甚至承担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而提供"代亮资"的一方,轻则构成民事欺诈,重则可能触犯诈骗罪等刑事犯罪,面临牢狱之灾。

四、防范建议:诚信经营,正规核实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从业者一方面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涉及大额资金证明的商业往来中,务必通过银行、审计机构等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资产状况,切勿轻信"熟人介绍"或"现场操作"等方式呈现的资金实力。另一方面,必须坚守诚信经营底线。资金实力是市场竞争的硬约束,试图靠虚假手段"包装"资质,不仅难以支撑后续履约,更可能陷入法律纠纷甚至刑事追责的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