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项目招标与承包流程中,“亮资”作为验证承包方资金实力的核心环节,本应为交易安全提供保障。然而,近期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伪造资产诈骗案,曝光了以此为名的灰色操作如何突破商业诚信底线,对市场秩序构成威胁。该案不仅涉及个人犯罪,更为在复杂商业环境中运营的上市公司敲响了尽职调查的警钟。

案情显示,2025年初,一位意图承接大型工程项目的余先生因自身账户资金不足以达到发包方要求的10亿元“亮资”门槛,经人引荐结识了自称资金雄厚的王某。王某当场展示了一个余额高达83亿元的账户界面,并演示了从该账户划转10万元的操作。在获取信任后,王某以帮助“亮资”为名,陆续向余先生收取了10万元费用,但到了正式亮资环节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事后查明,王某的账户界面和转账记录均属伪造。奉贤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王某构成诈骗罪,因其犯罪数额巨大且系累犯,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同时责令退赔全部赃款。

亮资环节的欺诈手法:上市公司面临的隐蔽风险

此类“假亮资”行为并非简单的商业欺诈,而是利用技术手段精心设计的骗局。犯罪分子通过篡改手机银行界面、制作虚假转账凭证等方式,营造出具备雄厚资金实力的假象。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若其供应链或项目合作方采用类似手段,不仅可能导致直接的经济损失——如预付款项无法追回——更可能影响重大项目的进度与公司声誉。上市公司在评估合作伙伴时,尤其是涉及大额工程分包、材料采购或联合投标时,必须对合作方提供的资金证明保持高度警惕。

司法裁判的市场信号:对上市公司合规的启示

本案的判决传达了两个关键信号。其一,司法机关对以“商业服务”为外衣的诈骗行为坚持实质定性,无论犯罪分子如何包装“亮资”操作,只要符合“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致使产生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的链条,即构成诈骗罪。这为上市公司在遭遇类似欺诈后寻求法律救济提供了明确依据。其二,法院明确拒绝了被告人关于部分赃款应扣除的辩解,指出将赃款转给介绍人属于对赃款的处分,而非有效退赔,这强化了对受害方的保护力度,也警示上市公司在追赃时需注意法律细节。

上市公司防范假亮资的三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核验第三方数据源。上市公司应要求合作方提供由银行柜台或官方电子渠道出具的、可直接存取验证的资金证明,而非仅凭对方现场演示的账户界面。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引入审计机构或独立第三方进行实时的资金验资。

第二道防线:建立内部反欺诈培训机制。采购部门、工程项目管理部门需定期了解最新的伪造技术手段,例如AI换脸诈骗、伪造转账截图等,提高识别能力。若发现合作方要求先支付“亮资服务费”或“操作费”,应视为高危信号。

第三道防线:强化合同条款与法律追责。在合作合同中明确约定“亮资”必须通过指定银行进行,并设置虚假陈述的违约金及损失赔偿条款。一旦发现欺诈行为,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利用刑事追诉程序加大对方违法成本。

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信用与法律。上市公司作为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在追求业务增长的同时,必须将资金与资质的真实性审核嵌入到日常风险管理之中。唯有如此,才能避免成为“假亮资”链条中的受害者,真正筑牢自身的商业护城河。